内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2、《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定位、放线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书面申请、定位、放线测量报告等相关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验线。地下管线工程应当在覆土前申请验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现场核验放线情况。 |
联系电话 |
0431-88779216 |
许可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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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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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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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市规划局 |
办理时间 |
0431-88779226 |
法律效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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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行政审批办公室、365台湾备用网址朝阳分局、365台湾备用网址南关分局、365台湾备用网址宽城分局、365台湾备用网址绿园分 |
承办责任人 |
行政审批办公室(梁淑华)、365台湾备用网址朝阳分局(邵庆东)、365台湾备用网址南关分局(王雅冬)、长春市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