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建设工程监督检查遵循及时、到位的原则。及时,就是发现违法建设要及时;到位,就是措施方法要到位,要看基础(放、验线)、看层数(高度)、看立面等 |
许可条件 |
建设工程监督检查遵循及时、到位的原则。及时,就是发现违法建设要及时;到位,就是措施方法要到位,要看基础(放、验线)、看层数(高度)、看立面等 |
申请资料 |
. |
办理程序 |
1、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工程放线。区规划分局(开发区规划局)及时制定规划管理预案,提出重点检查内容; 2、区规划分局(开发区规划局)按照《建设工程验线管理规定》,对建设工程验线; 3、区规划分局(开发区规划局)对建设工程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填写《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记录表》; 4、建设工程竣工后,区规划分局(开发区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初审)管理移交单》; 5、区规划分局(开发区规划局)及时建立建设工程监督检查档案; 6、区规划分局(开发区规划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填写《违反规划建设工程处理征求意见函》抄报市局相关处(室),以确定违法性质; 7、违法建设工程经局行政处罚委员会讨论决定,确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区规划分局(开发区规划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后,被处罚单位或者个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处罚决定的,应当及时填写《违法建设当事人未履行处罚决定报告单》,通报市局领导和相关处(室),建议停止办理相关许可事项; 8、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由区规划分局(开发区规划局)报请市局主管局长同意后,载入被检查单位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在规划局网站或媒体上曝光。 |
办理部门 |
市规划局 |